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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出發航班下月起停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刊登日期: 2016-01-21

打工仔新年出外旅遊有好消息!因應國際油價大幅下滑,民航處宣布,燃油價格已經穩定並處於合理的水平,相應的客運燃油附加費亦已大幅降低,故決定下月1日起禁止航空公司向乘搭由香港出發航班的乘客徵收客運燃油附加費,直至另行通知。 

民航處已於上月尾批准6間航空公司調低航空客運燃油附加費,包括國泰航空、捷星亞洲航空、西伯利亞航空、Air Astana、Air Pacific Limited(Fiji Airways)及Globus。有關收費本月1日至31日生效,短途航班最高為24元,長途航班最高為109元,比去年11月分別減少分別約為4%及3%。民航處當時稱會每月覆檢航空公司的客運燃油附加費。

民航處在2000年首次批准航空公司收取客運燃油附加費,處方共後因應航空公司提交的理據以及其他相關因素,包括航空公司因航空燃油價格變動而受影響的經營成本和巿場情況等,斷續批准個別航空公司收取客運燃油附加費。而自2004年6月至今,民航處定期審批航空公司收取客運燃油附加費的申請。  要注意的是在2月1日後出票,由香港出發的機票才免收客運燃油附加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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