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享用免費公營醫療服務,但如何防止「長期拎病假紙無翻工」的情況成為近年熱議的問題。根據公務員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補充文件顯示,2018年至2022年間,共有1,398宗懷疑公務員濫用病假的個案,引起了外界的關注。
管理措施與濫用情況處理
針對疑似濫用病假的個案,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表示,管理層會接受私營機構病假紙作證明,但若個案有懷疑,會要求同事到公營醫療機構就診。醫生的評估將作為重要參考,若醫生對公務員繼續工作的能力持高度懷疑,局方會要求醫管局召開醫療委員會進行進一步評估。任何被證實的濫用個案將面臨紀律處分。
文件中提到,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若部門懷疑某公務員濫用病假權利,可要求其每次放取病假時,前往指定政府或醫管局醫生及診所就診。該規定要求病假申請必須附上由指定醫生或診所簽發的醫生證明書,否則不予批准。此外,部門有權要求相關人士接受醫事委員會的評估,只有獲批准的情況下才允許病假申請。
1,398宗個案數據與年度分布
2018年至2022年間,需按《公務員事務規例》第1291條求診的個案逐年遞減,分別為:
當局指出,2023年的相關統計數據仍在整理中。
部門審核機制與政策落實
根據條例要求,這類強制指定的求診措施需每三個月進行檢討,以確保公平性及合規性。不論病假長短,所有病假證明必須來自部門指定醫療機構或醫生,其他來源的病假紙將一律不被接納。此舉旨在有效防止濫用病假的行為,保障公務員系統的公平與效率。
當局強調,這些舉措不僅是為了遏制濫用行為,也是對公共資源的合理運用的一環,希望能提升制度的透明度及公信力。此舉有助於確保真正有需要的公務員能繼續享有公營醫療服務的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