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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協調查:8成教師帶病上課 不敢請病假

刊登日期: 2015-12-11

教協調查發現,近8成教師因現有「整合代課教師津貼」制度、要補回代課節數,不敢請病假,經常帶病上班、病後未愈上班,結果積勞成重疾,有女教師甚至因過勞小產。教協感到震驚,認為絕不能接受,要求教育局撥亂反正,恢復「實報實銷」制度,短期內可考慮把津貼額,提高至不少於學校津貼額的150%。

教協月初以電郵發網上問卷,給各官立和資助中學、小學及特殊學校的教師,在收回的接近1,500份問卷中,任教小學佔53.8%、中學佔42.3%、特殊學校佔3.9%;校長問卷則收回超過140份,小學佔54.6%、中學佔35.5%、特殊學校佔9.9%。

調查發現,78%教師因要補回代課節數,曾在患病時不敢向學校告假,近70%教師直言感到困擾。有教師怕受藥物影響,上學時不敢按時服藥,但又擔心會傳染學生及同事;有教師反映教員室內,長期有過半數的同事須戴囗罩、看醫生或服藥;更有教師妊娠初期因得不到足夠休息而小產,部分女教師因小產而請假十數天,復工後仍要不停代課。教協無透露小產個案詳情。

調查又指,有教師因肺炎發高燒,出院後仍覺不適,須服食抗生素兩星期,但其間仍繼續上課,擔心改錯學生簿冊;雖該教師入院請5天病假,但只有2天有代課老師,怕影響教學進度,感到很大壓力。

教育局在2005學年推出「整合代課教師津貼」(全年經常現金津貼)的一筆過撥款政策,津貼額以學校編制內教師數目,乘以2.5日計算,讓官立學校及設有法團校董會的資助學校聘請代課教師,暫代休假(如病假)少於30日的教師;如教師連續請30天或以上的產假或病假等,學校才可向教育局以「實報實銷」形式,申請發還聘請代課教師的薪金,與以往教師請假3天便可「實報實銷」有很大差異。

調查指,70%教師不同意或非常不同意「整合代課教師津貼」安排,當中表示非常不同意的,更高達44%;近90%教師同意或非常同意回復以往3天或以上便可「實報實銷」發還代課教師津貼的政策,當中表示非常同意的,更超過60%;認為「整合代課教師津貼」不敷應用的校長中,近90%校長亦認同回復「實報實銷」制度,逾半校長認為應調高「整合代課教師津貼」金額為不少於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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