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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friend同事被判職場欺凌
刊登日期: 2015-09-26澳洲公平工作委員會近日裁定,如果有人在社交網站facebook的朋友名單中,將同事刪除(即unfriend),將構成職場欺凌。
事緣於當地一家地產中介的職場糾紛,兩名女地產經紀羅伯茨 (Roberts) 和利薩 (Lisa) 去年因不想為失去一宗交易負責而發生爭執,羅伯茨向公司老闆、利薩的丈夫伯德 (Bird)「告御狀」。雙方就此坐下談判,會談過程中,利薩批評羅伯茨像「調皮的女學生跑到老師面前告狀」,羅伯茨不堪受辱含淚離開,幾分鐘後她查看fb,發現利薩竟把她從好友名單中刪除。
羅伯茨其後向公平工作委員會投訴,委員會研究後,裁定利薩對同事採取了「不合理」的處事方式,並表現出「缺乏成熟的情感」。羅伯茨其後被診斷患上抑鬱症和焦慮症,需接受心理治療,委員會因而認為利薩的行為對同事的健康和安全帶來一定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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