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2026年1月18日起,《僱傭條例》修訂將把「連續性僱傭合約」的工時門檻由俗稱的「418」改為「468」,僱員更容易符合資格,享有全面僱傭權益。勞工處宣布,《2025年僱傭(修訂)條例》將於 2026年1月18日 正式生效,修訂的重點是降低「連續性僱傭合約」的工時門檻,並引入更具彈性的計算方式。新規定下,僱員只要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四星期或以上,並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即可被視為「連續性合約」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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