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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招聘考試和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明起接受報名

刊登日期: 2022-04-19

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今日表示,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暫定於6月11日及18日或如有需要於6月或7月內的其他日期在香港舉行,有意應徵學位或專業程度公務員職位的人士可由明日(20日)起報名參加。

發言人表示,政府會因應疫情發展調整安排,並在公務員事務局網頁公布,考試人士應留意最新公布。此外,政府要求所有考生和監考人員必須通過「疫苗通行證」的要求,並使用「安心出行」流動應用程式進入試場及在試場內戴上口罩等。如有需要,考試會分多日舉行,以減少每日在試場的考生人數及確保考生之間的社交距離。

有意參加考試的人士可由明日起,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的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或填寫綜合招聘考試及《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申請書(CSB31(3/2022))報考。該申請書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下載,或從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各就業中心索取(視乎諮詢中心及就業中心的運作)。申請人必須於5月3日下午5時前(香港時間)遞交申請書。

此外,就所有由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招聘,在新推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會成為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會考核申請人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無論公務員職位申請人過往曾否參加由公務員事務局舉辦的《基本法》測試或在個別局/部門公務員職位(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招聘過程中安排的《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過往曾參加任何《基本法》測試的人士如欲應徵今年7月1日起刊登的公務員職位,亦須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是一張設有中英文版本的選擇題形式試卷,全卷共20題,考生須於30分鐘內完成。考生如在20題中答對10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取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專業程度職系)的及格成績,有關成績可用於申請所有公務員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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