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活動及推廣

政府重申零售業資助計劃 商業登記證非必須註明零售

刊登日期: 2020-04-08

政府重申,防疫抗疫基金下零售業資助計劃會按個案作全盤考慮,商業登記證上毋須註明「零售」。

政府指近日有報道指,不少人前往稅務局商業登記署,申請商業登記或把登記證上的業務性質改為「零售」。政府重申,計劃只要求申請商戶須為主要及實質業務為零售的實體商店,並無要求申請商戶的商業登記證的業務性質必須註明為「零售」,商戶毋須為申請計劃作更改。

申請商戶須於今年一月一日前已從事主要及實質零售業務,政府會參考商戶提交的文件,再決定是否符合資格。政府提醒,如發現有人蓄意提交失實或誤導的資助企圖獲得資助,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跟進。


標籤:
零售業資助計劃
防疫抗疫基金
商業登記署
稅務局
商業登記證
查看全部 最新活動及推廣


更多推廣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