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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風球後政府或會發布「極端情况」 打工仔最少兩小時內毋須立即啟程上班

刊登日期: 2019-06-04

超強颱風「山竹」去年襲港後,一度觸發全港交通癱瘓,惟打工仔仍得在街上久候各式交通工具,趕忙上班。勞工處昨日公布新修訂的「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供全港僱主及僱員參考,稱政府往後在由八號風球改發三號風球後,或會公布「極端情况」;屆時除必要人員外,僱員在八號風球取消後兩小時內,應留在原來地點,而非立即啟程上班。

所謂「極端情况」,即是超強颱風引致公共交通服務嚴重受阻、廣泛地區水浸,或嚴重山泥傾瀉等。政府亦會在「極端情况」發出的兩小時期限屆滿前公布,是否會延長或取消「極端情况」,其間僱主和僱員須留意政府的公布。

「極端情况」若取消,僱員應根據事先和僱主協定的復工安排上班;僱員如有困難而未能返回工作崗位,應盡快通知主管,僱主應情理兼備,彈性處理,時刻以僱員安全為首要考慮。勞工處稍後會加強宣傳有關新安排,包括未來數月會推出電視短片和電台聲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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颱風及暴雨警告下工作守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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