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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半受訪打工仔每日站立工作8小時以上 物業管理及保安業成重災區

刊登日期: 2018-07-20

香港出名工時長,部份工種更規定要長時間站立工作,打工仔健康慘被犧牲。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聯同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業總工會最近成功訪問了268名員工,被訪者主要為售貨員、收銀、保安、銀行大堂服務員及清潔工等,結果發現多達52%受訪員工每周工作超過49小時,逾50%員工則每日要站立工作8小時以上,不少員工出現腳痛、膝頭痛,甚至筋膜炎,可謂百病纏身。

調查在3至5月進行,73%被訪者屬全職員工。調查發現,21%受訪者每周工作達60小時以上,當中一半是零售業員工,而最奇怪是每周工作49至60小時的被訪者中,9%竟屬兼職工人。零售、商業及成衣業總工會總幹事張麗霞形容,這反映香港長工時問題已達到變態地步,連兼職工都超長工時,全職工更加不堪設想。

除了工時長,不少服務性行業員工都要長時間站立工作,被訪者中,8小時以上站立工作的超過50%,41%稱沒有固定用膳時間,25%沒有小休時間。長期站立嚴重影響健康,調查指近60%被訪者有腳痛,48%膝頭痛,46%關節痛,34%更出現筋膜炎,55%出現三種以上痛症,只有2.9%完全沒有痛症。50%被訪者稱因工作關係令社交生活減少,45%要透過藥物改善健康,25%要求政府立法標準工時,21%要求立法指定休息時間。

張麗霞表示,勞工處有指引列明,零售業若因運作需要以致僱員不適合坐着工作,僱主應確保在合適時段為僱員安排休息時間,並在員工休息地方提供座椅。但現實中,僱主完全漠視員工休息、工作椅及輔助設施的需要,由於指引沒法律效力,勞工處也沒有透過視察工作場所,執行職安健條例,員工健康慘被犧牲。她建議,政府應立法強制僱主須在工作場所內,向員工提供工作配套,如腳墊及工作椅等,以減輕員工勞損風險。此外,勞工處應清楚界定長期站立工作的時間,並立法規定給予有關員工休息時間,勞工處也要加強巡查工作場所,留意僱主有否執行職安健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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