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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案持續進修基金倍增至2萬元 不限申請次數

刊登日期: 2018-02-28

為鼓勵市民自我增值,新一份《財政預算案》建議額外注資「持續進修基金」85億元,提高基金的資助上限,由每人1萬元增至2萬元,過去曾開立基金帳戶的市民亦可受惠。

同時,政府會將申請年齡上限提高至70歲,並撤銷申領的時限和次數限制,又會擴展基金課程的範疇至所有在資歷名冊下登記的課程,預計共61萬人受惠。

持續進修基金為有志進修的成年人提供持續教育和培訓資助。合資格的申請人可就多於一個可獲發還款項課程申領發還款項。當中課程範圍廣泛,包括有語文、設計、金融、物流等,全港現時有超過30間院校提供多個可獲資助課程,當中包括香港大學及中文大學。

根據現行的持續進修基金計劃,申請人完成可獲發還款項課程後,可獲發還有關課程費用的80%或上限10,000港元,申請年齡介乎18至65歲。申請人必須為香港居民並擁有香港居留權、或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

至於職業訓練局的「職業教育和就業支援先導計劃」,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指,政府會繼續推行,並提供足夠資源,把有關計劃恆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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