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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六月起提高至65歲

刊登日期: 2015-03-24

政府由六月一日起,提高新入職公務員退休年齡,由六十歲延至六十五歲;紀律部隊職系,不論職級,新入職公務員的退休年齡,會由五十五歲提高至六十歲。政府發言人說,特區政府將制訂彈性措施,延長現職公務員的服務年期,以應付個別職系或部門不同的運作和繼任需要,維持公務員團隊的有效管理,以及平衡不同公務員群組的利益。發言人表示,公務員事務局正就其餘措施包括調整繼續受僱機制,制訂執行細節。

新制退休金較少
除延長退休年齡外,六月一日起入職的公務員公積金政府供款安排,也是公務員團體與政府另一駁火焦點。現時公務員公積金計劃下,政府會因應年資增加僱主供款率,平均供款率為18%,但公務員事局早表明,為免加重長遠負擔,政府平均供款率會維持現有水平。有團體推算過,新舊制員工即使服務年期相同,平均每月僱主供款額差距可達1.3%,新制退休金明顯較蝕底。

政府為公務員公積金供款率由5%至25%不等,年資越長供款率越高,平均供款率約18%。不過因應延長退休年齡,六月一日起聘用者,提升供款率所要求的服務年期同樣增加。有公務員團體稱,若公務員從十八歲做到退休,在舊制六十歲退休時,每月平均僱主供款率為月薪18.8%;不過新制六十五歲退休的員工,每月平均僱主供款率為18.6%,低舊制0.2%。差距最大的是服務三十五年者,平均僱主供款率比舊制差1.3%。

香港消防處救護員會總幹事屈奇安指新舊制公務員服務滿十五年,公積金僱主供款比率開始有差異,他認為待遇不一恐令內部進一步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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