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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逾9000名非本地畢業生獲批准留港工作

刊登日期: 2017-01-27

入境處處長曾國衞昨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公佈一系列的「吸引外來人才」數據。入境處自2003年7月實施「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後,本港已成功吸引來自不同行業的中國專才來港工作。主要行業包括「學術研究和教育」、「藝術及文化」,以及「金融服務」。

單是2016年,入境處共批准10,404宗申請。 至於「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入境處於2008年5月推出「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以進一步吸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及回港工作。2016年,共有9,289名非本地畢業生根據此安排獲批准留港/回港工作。

至於「放寬優才、專業人士及企業家的逗留安排」,入境處根據「一般就業政策」、「輸入內地人才計劃」,以及「優秀人才入境計劃」下「綜合計分制」來港的「頂尖人才」,如已根據該等計劃獲准在港工作或居留至少兩年,以及於在港期間的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高於港幣200萬元,在首次申請延期逗留時可獲准延期逗留六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他們亦可在港自由轉換工作而無須事先獲得入境處批准。這項安排方便他們留港長期發展,處方認為有助香港挽留「頂尖人才」。自措施推出至2016年年底,已有1,734名「頂尖人才」受惠於有關措施,而獲准延期逗留六年。

為吸引更多外來人才,入境處會於2017年繼續到海外宣傳,並與駐海外的經濟貿易辦事處合作,積極推廣各項人才入境計劃,包括「輸入中國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計劃」,以爭取世界各地的人才來港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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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外來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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