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聯網求職騙案倍增,騙徒透過社交網站、討論區或手機應用程式借招聘為名,騙取求職者個人資料,向財務公司借貸或作非法用途,其中一宗涉款18萬元。有騙徒甚至利用速遞員應徵者收取他人資料,以免容貌曝光被通緝。
今年首四個月有11宗求職騙案,涉款逾30萬元,較去年同期的三宗及損失2.5萬元,升逾2.6倍及11倍。涉及一宗借貸騙案,損失達18萬元。騙徒利用網上討論區及應用程式等行騙趨增,今年首四個月有四宗互聯網求職騙案,受害人介乎16至20歲。
遊說800元售身份證
商罪科高級督察楊曉彤指去年有騙徒在討論區稱請秘書,應徵者求職時卻稱已請人,繼而游說對方以800元出售身份證及住址證明。騙徒為免露臉,又透過手機應用程式聲稱以時薪50元請速遞員,由他將該女子身份證正本等個人資料,放到一商廈殘廁再等指示,二人苦等數小時後不果始知受騙。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署理總督察范珮璧稱騙徒利用社交平台等招聘,再約受害人「見工」藉故騙取其財物或個人資料;又或聲稱給予佣金代買網上充值點數卡。
今年2月有騙徒以50至80元佣金請人代買點數卡,警方不排除購買點數卡的款項由網上拍賣騙案等犯罪手法獲取,再存入多個他人受騙或出售的銀行戶口,借招聘之名著他人代買點數卡,以逃避警方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