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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筍工】警隊四萬月薪請人管理facebook

刊登日期: 2016-03-14

繼早前金管局高薪聘請網頁撰寫員後,今日香港警務處刊登了一項招聘「合約新媒體撰稿員」的招聘廣告,月薪高達四萬元。廣告見街後,有不少網民紛紛留言表示職位是「筍工」,有人更指「讀電腦好過做醫生律師」。

今日刊登的「合約新媒體撰稿員」,主要負責有關社交媒體、宣傳、公共關係和推動社群參與等範疇的工作,該職位主要工作需要協助警察公共關係科社交媒體傳訊組預備警隊各社交媒體平台上的內容,應徵者要求有五年相關工作經驗。

原來警隊除聘請撰稿員外,亦有聘請「合約新媒體設計員」,月薪2.7萬元,工作內容亦有包括進行有關社交媒體的研究,以及為各個社交媒體平台提供技術支持,最少具有兩年工作經驗。兩個職位均要求應徵者有學士學位,本月二十四日截止報名。

據知,現時知識產權處正在招聘律師,月薪約5.9萬元,而衞生署的合約醫生月薪約5.4萬元,相比之下,「合約新媒體撰稿員」的4萬月薪算相當不俗。不過今時今日政府部門的facebook專頁不時會被網民抨擊,警隊專頁都算是燙手山芋,想拿高薪就要考考應徵者功力。

合約新媒體撰稿員職位詳情:http://bit.ly/24ZUX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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