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懲教署
薪酬: 每月港幣88,995元
訓練主任主要負責:
(a) 向保安組主管(職級高級懲教主任及懲教主任)提供建議,應對突發事件或特別行動;
(b) 執教懲教事務專業證書(審核及保安)課程;
(c) 領導訓練團隊於不同保安課程中向所有保安組職員提供培訓;
(d) 向各懲教院所的所有保安組職員進行現場指導;及
(e) 執行獲指派的任何其他職務。
(註: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學士學位,或具同等學歷;
(b) 在執法部門全職工作最少三十年,當中最少十五年為督導級別;具懲教署工作經驗者會獲優先考慮;及
(c) 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如申請人能操流利普通話或其他外語,會獲優先考慮。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G.F. 340的「截至目前為止的全部就業詳情」部分詳列有關的工作經驗,並提交證明文件。申請人如未能提供文件證明所列的工作經驗,有關的工作經驗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獲錄用,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一年。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及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聯絡地址,並註明申請人的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至於本地學歷,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附上證明文件副本。
(b)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c)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h)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a)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工作表現和行為良好,在合約圓滿結束後可獲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按照《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會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b)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根據《僱傭條例》及《公眾假期條例》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公眾假期、產假或侍產假,以及疾病津貼。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請盡量在申請表格上提供電郵地址。
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兩個月內接到電郵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11/12/2025 23:59:00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23樓懲教署總部聘任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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