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民政事務總署 / 沙田民政事務處
薪酬: 每月薪金28,725元
受聘人將履行下列職責:-
(1) 負責一般行政支援,例如:辦公地方的安排、樓宇管理和部門交通服務,蒐集背景資料、匯報和分析資料、報告書匯編,及與有關各方聯絡等;
(2) 負責項目計劃的籌備,及協調項目的規劃和推行;
(3) 負責處理各項公眾申請及回答一般市民的查詢;
(4) 負責為活動提供行政及後勤支援;及
(5) 在有需要時執行其他獲分派的工作。
應徵者須:-
(1)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發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參閱注];
(3)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
(4) 具備良好電腦知識,包括MS Word、MS Excel、PowerPoint、及中英文文書處理等;
(5) 具備良好的溝通及人際關係技巧;及
(6) 擁有公共關係、行政工作及使用繪圖及設計軟件並熟悉運用多媒體應用軟件和社交媒體平台等相關經驗或可獲優先考慮。
(1)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並表現優異」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C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3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應用學習科目(最多計算兩科)「達標」成績,以及其他語言科目E級成績,會被視為相等於新高中科目第2級成績。
(2) 有關科目可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
(3)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及E級成績,在行政上會分別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和第2級成績。
(1) 應徵者如獲錄用,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受聘。續約與否須視乎工作表現及工作需要而定。
(2) 受聘人每星期的總工作時間為44小時(包括一小時的午膳時間)。一般而言,受聘人會於星期一至五工作。
(3) 如有需要,受聘人須於星期六、星期日、公眾假期及/或辦公時間外工作。
(4) 受聘人或須於戶外工作。
(1)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3)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4)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5)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6)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7)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1) 按照《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的規定,視乎情況給予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年假、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
(2) 受聘人如在合約期內一直表現理想且行為良好,則在合約圓滿結束後,且須符合訂明的合約條款及細則的情況下,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香港法例第485章) 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1) 申請人必須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tc_chi/recruit/application/330.html) 作網上申請。
(2) 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概不受理。
(3) 除網上遞交申請書外,申請人亦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把學歷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及/或技術資格的證書和修業成績表副本交回下述聯絡地址或發送電郵至 stdo_personnel@had.gov.hk。請在信封面或電郵標題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職位」及在信封面或電郵中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以郵寄方式遞交證明文件,信封上的郵戳日期將視為遞交證明文件的日期。為避免郵件未能成功派遞,申請人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支付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處,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4) 申請人如獲邀參加面試,會以電郵方式收到通知。申請人必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填寫個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確保所提供的電郵地址能接收有關獲邀通知。
(5)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十個星期內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落選。
28/10/2025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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