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民政及青年事務局 (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
薪酬: 每月35,080元
職責:
行政助理的職責包括:
(a) 統籌辦公室行政工作,包括資源管理、資訊科技支援、採購、辦公地方的安排及樓宇管理、以及系統及檔案管理(包括協助推行電子記錄保存系統);
(b) 處理人事相關的工作,包括招聘、處理員工出勤紀錄及薪資發放;
(c) 為上級提供秘書及行政支援;
(d) 為社區投資共享基金委員會、小組委員會和工作小組提供秘書和一般行政支援;
(e) 處理公眾查詢和投訴;
(f) 為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申請和宣傳推廣事宜提供一般行政支援;及
(g)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任何一所大學頒授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b) 於取得學位後有最少3年主要處理一般行政或管理的全職工作經驗。如申請人具有於政府或公共機構從事相關工作的經驗,可獲優先考慮;
(c)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並已達到相關語文能力要求,即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香港中學會考中,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三級」/「C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 [參閱註(1)];
(d) 具備良好的溝通能力和人際技巧;
(e) 具備應用電腦軟件的知識(包括MS Word (英文及中文版本)、Excel及PowerPoint);以及
(f) 能獨立地及可在壓力下工作。
註:
(1) 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於2007 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2) 申請人或須參加筆試。
(3) 申請人獲邀請參加筆試或招聘面試,並不表示其已符合此職位的入職條件。
(4) 由於邀請信或通知信將以電郵發出,申請人須於申請書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並有責任查閱有關電郵,以確保邀請信或通知信妥為收悉。
聘用條款:
獲取錄者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為期一年。續約與否視乎屆時局方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受聘人或需超時及不定時輪班工作及在周六、周日及公眾假期工作,以及在戶外執行職務。
福利:
除享有法定假日外,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有關詳情將在受聘時再行確定。受聘人如能圓滿完成合約,而期間的工作表現和行為一直維持在高水平,且令人滿意,可獲發約滿酬金。該筆酬金(如獲發放)連同政府根據《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條例》的規定為受聘人向強制性公積金計劃所作的供款,將相等於受聘人在合約期所得底薪總額的15%。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筆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
http://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列聯絡地址。
申請手續:
申請人必須以申請表格G.F. 340 (Rev. 7/2023)提出申請。表格可在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站(
http://www.csb.gov.hk)下載。
申請人須把填妥的申請表格連同下述文件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如以郵寄方式提交申請,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者為準)送交香港鰂魚涌海灣街1號華懋交易廣場4樓401-402室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
(a) 詳列所有全職工作職責的履歷,尤其是關於處理一般行政及管理的工作經驗;以及
(b) 修業成績、學歷/專業資格證書及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副本。(註:請勿遞交任何證明文件的正本。)
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職位」。
如以郵遞方式遞交申請,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有或寫上正確的地址,並已貼上足夠郵資,以免郵遞失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應徵者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逾期遞交、資料不全、非使用指定的申請表格,以傳真/電郵方式提交或沒有夾附上述(a)和(b)項所需文件的申請,將不獲考慮。
申請人如在截止申請日期後八個星期內仍未收到面試通知,可視作已經落選。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不會就落選的申請通知個別申請人。
聯絡地址: 香港鰂魚涌海灣街1號華懋交易廣場4樓401-402室社區投資共享基金秘書處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14/01/2025 18: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