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消防處 / 委聘組
薪酬: 總薪級表第27點 (每月 61,865元)至總薪級表薪級表第44點 (每月 119,650元)。
臨床心理學家主要負責 :
(1) 為員工提供心理輔導服務,以促進員工心理健康,並進行工作相關研究;
(2) 為管理層提供與心理事宜相關的專業意見,並協助管理層擬定和推行促進員工精神健康的部門政策和活動;
(3) 在危機事故或創傷事件後,為員工和家屬提供創傷後輔導;
(4) 制定和推行心理教育及相關精神健康推廣活動,如舉辦壓力管理課程/講座;以及
(5) 為同儕支援小組成員提供專業意見、支援和訓練,以加強同儕間的支援和促進工作間的精神健康。
[註:臨床心理學家或須不定時工作。]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1) 持有本港大學頒發的臨床心理學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
(2)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英文運用試卷取得「二級」成績及中文運用試卷取得「一級」成績,或具備同等成績[註(a)-(c)];以及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以及
(3)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f)]。
(註︰衞生署認可臨床心理學家名冊會員可獲優先考慮。)
(a) 考生在綜合招聘考試的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當中以二級為最高等級。政府在聘任公務員時,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D級的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b)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C級或以上成績;或General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Advanced Level) (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C級或以上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4級成績;或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D級成績;或GCE A Level English Language科D級成績,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一級成績。
(c) 在International English Language Testing System (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的成績的申請人,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其中任何一日有效。
(d) 申請人在本職位截止接受申請當天(即 2025年6月19日),必須已經取得上述所需學歷資格。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
(f)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相關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錄用的臨床心理學家,會按當時適用的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如在試用期工作表現令人滿意,試用期滿後可轉為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受聘。在通過試用關限之前,獲取錄的人員必須在試用期內,表現令人滿意,並完全符合職系要求和服務需要。
(1)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2) 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是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3)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雇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4)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連同政府職位申請書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持有非本地學歷的申請人,如在網上遞交申請,必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後的一星期內以郵遞方式把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送交上述地址,並在信封面和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提供上述所需資料或證明文件,其申請書將不獲受理。
(5)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
(6)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日後或會有所更改。
(7) 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二至四個星期內收到參加面試通知書。通知書將會通過電郵發出,請確保已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已落選。如有查詢,請致電2733 7673與消防處委聘組聯絡。
(8)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1) 申請人可 (a) 親身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7/2023)] 投入設於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地下的投遞箱;招募期間投遞箱開放時間:星期一至五(公眾假期除外)上午九時至下午六時三十分;或 (b) 以郵遞方式把填妥的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7/2023)]送交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申請日期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請在投寄前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的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以避免申請未能成功遞交。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會由香港郵政安排退回或銷毀;或 (c) 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網址: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儘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2) 政府職位申請書 [G.F.340 (Rev. 7/2023)] 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網頁 (https://www.csb.gov.hk) 下載。
(3)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4) 所有申請必須按上述方法遞交。未填妥、逾期或以其他方法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19/06/2025 23:59:00
明報 (2025年6月6日及2025年6月13日) 英文虎報 (2025年6月6日及2025年6月13日)
九龍尖沙咀東部康莊道一號消防處總部大廈八樓委聘組
2733 7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