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破產管理署 / 財務部
薪酬: 月薪港幣11,500元
暑期實習人員主要負責-
(1)協助清盤及破產個案的審計、調查和財務管理;
(2)協助管理檔案及紀錄,包括維護電腦資料庫;以及
(3)協助執行其他臨時職務。
申請人必須–
(1)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為本地專上院校主修工商管理全日制學士課程的學生,並已修畢一年級課程及非2026年應屆畢業生﹝註(1)﹞;
(3)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或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考獲第3級或以上成績,或具同等學歷﹝註(2)﹞;
(4)熟悉Microsoft Office軟件的操作;以及
(5)操流利粵語及英語。
(1)主修會計學,或已修讀個人破產或資訊系統課程的申請人將獲優先考慮。
(2)2007年前的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課程乙) C級成績,在行政上會被視為等同2007年或之後香港中學會考中國語文科和英國語文科第3級成績。
受聘人將按非公務員條款聘用,合約期約為8星期,受聘於2026年6月至8月期間。受聘人一般須每週工作44小時。
(a)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面試。
(f)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
就讀於本地專上院校的學生須經所屬院校的學生事務處╱就業輔導中心遞交申請,並請留意所屬院校訂定的截止報名日期。申請人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求職信(說明申請實習工作的原因)、履歷表、學歷證書及成績單副本,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遞交給所屬院校。若有關申請書直接寄交破產管理署,提供的資料不全或欠缺所需證明文件,將不受處理。
06/03/2026 18:00:00
香港金鐘道66號金鐘道政府合署高座10樓破產管理署人事室
2867 1005
3 day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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