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社會福利署
薪酬: 總薪級表第16點(每月36,850元)至總薪級表第33點(每月81,510元)
助理社會工作主任的主要職責是-
(a) 在部門內各服務單位,例如綜合家庭服務中心、醫務社會服務單位、感化及社會服務令辦事處等,提供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管理或協助管理社會福利辦事處/院舍/中心;
(b) 在地區及服務科協助規劃和發展各項社會福利服務,以及統籌和監察社會福利服務;
(c) 協助處理非政府機構所提出的申請、監察其服務表現,以及向該等非政府機構提供所需支援;
(d) 處理有關社會福利服務/院舍的各項牌照計劃下的法定職務及合約管理事宜;
(e) 協助規劃、推行、管理為部門及非政府機構員工而設的培訓課程;以及
(f) 協助規劃、推行、監督部門內部及與社會福利界相關的資訊科技項目。
(註:助理社會工作主任須擔任戶外工作及執行緊急職務;及或須輪班當值、隨時候召或上班候命工作。)
申請人必須具備以下資歷-
(a) 已根據《社會工作者註冊條例》(第505章)〔註(1)〕註冊為註冊社會工作者(第1類);以及
(b) (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並以社會工作為主修科目,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或
(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已在認可院校修畢認可的社會工作研究生課程,或具備同等學歷;或
(iii) 持有本港大學學士學位(除上述(i)項外),或具備同等學歷,並持有認可院校的認可社會工作碩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註(2)〕;以及
(c) 在綜合招聘考試的能力傾向測試取得及格成績〔註(3)、(7)至(9)〕;以及
(d) 符合語文能力的要求,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或同等要求;並且能操流利粵語及英語〔註(3)至(9)〕;以及
(e)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或專業程度職系)取得及格成績〔註(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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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出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 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用電郵提交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
(j)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k) 作為遴選過程的一部分,獲邀參加招聘面試的應徵者在面試當天須要完成一份書面作業。
申請人必須於2025年10月9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網上申請系統 (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逾期遞交、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遞交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詳列其學歷、資歷及工作經驗。有關資料應包括–
(a) 由中學起在公開考試中報考科目的成績級別;以及
(b) 就業紀錄連同詳細的職責說明。
持有本地院校/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申請人,在現階段毋須遞交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註(7)所述文件除外〕。
至於持有非本地學歷的人士,則須於2025年10月16日或之前把所需的修業成績表/文憑/證書/其他證明文件副本電郵至appsectionenq@swd.gov.hk,並在電郵標題及證明文件副本的每一頁註明其申請的職位名稱及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按時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所遞交的證明文件副本不齊全或社會福利署未能在上述日期或之前收到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將不獲受理。
如申請人已自行報名應考於2025年9月27日在香港舉行的綜合招聘考試,必須根據註(7)以電郵在指定限期前提交所需的證明文件副本。
如獲選參加面試,申請人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五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09/10/2025 23:59:00
明報(2025年9月26日及10月3日)及南華早報(2025年9月27日及10月4日)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0樓1012室社會福利署聘用組
25744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