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環境保護署
薪酬: 時薪港幣109元
獲取錄者須支援部門的污水檢測部的日常運作,包括—
(a) 與其他政府部門及大廈管理處/業主立案法團協商,以進行污水檢測;
(b) 提供一般辦公室支援服務;
(c) 處理人事、財務及會計,和統計職務;以及
(d) 執行上級指派的其他職務。
每星期的工作時數、工作時間及地點或會按部門的運作需要而變更。每星期的工作時數通常不會多於17.5小時,合約期內之任何特定期間並沒有最低工作時數的保證。獲取錄者可能需要(a)不定時及超時工作,包括在晚上、周末、周日和公眾假期工作;以及(b)在戶外工作。
申請人須-
(a) 已完成中四學業,其中修讀科目應包括中國語文科及英國語文科,或具備同等學歷;
(b) 具備最少五年全職文書工作經驗及最少兩年全職秘書工作經驗;
(c) 中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20字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達每分鐘50字(註);
(d) 熟悉應用電腦程式,(例如Microsoft Word、Excel 及 PowerPoint);
(e) 具備良好的聯絡和協商技巧;以及
(f) 具備應用 ArcGIS 及 PowerBI 的經驗佔優。
獲邀請出席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或需參加技能測驗。
獲取錄者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用,合約期直至2026年9月30日止。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用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的規定為準。(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人士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欄目下參閱該資料冊。(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在2025年4月7日或之前以郵寄方式將修業成績副本和證書副本送交上述查詢地址(以郵戳日期為準)。
獲取錄者不會享有在《僱傭條例》下全職僱員的附帶福利(包括但不限制於14天有薪年假、休息日、法定假日 (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和疾病津貼等),除非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聘。受聘人圓滿履行合約後不會獲發約滿酬金。
(1) 申請表格﹝G.F.340(7/2023修訂版)﹞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www.csb.gov.hk)下載。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已於2023年7月26 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3/2013修訂版)﹞,本署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處理。
(2)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須連同以下證明文件副本(a)學歷(包括畢業證書、修業成績表或其他獲認可的同等學歷證明文件證明已完成中四課程);以及(b)與文書及秘書工作相關的就業記錄和詳細職責說明,以郵寄方式送交至以下聯絡地址。截止申請日期為2025年3月28日。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表格,概不受理。
(3) 申請人亦可於2025年3月28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網頁(http://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
(4) 所有申請人(不論以郵寄或網上方式提交申請)均須提供一切所需資料以顯示其符合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須在2025年4月7日或之前將證明文件副本(列於上文第(2)項下)以郵寄方式送交至以下聯絡地址。申請人如以網上方式遞交申請,須於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如申請人未能在2025年4月7日或之前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其申請會被視作資料不全,將不獲受理。
(5) 請在信封面註明「申請兼職項目助理(污水檢測)職位」。以郵寄方式提交的申請表格及/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遞交日期會以信封上郵戳所示日期為準。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
(6) 沒有使用指定申請表格、或申請表格填報的資料不全、或逾期遞交、或沒有遞交所需證明文件副本的申請將不獲受理。
(7) 申請人須確保已在申請表格上提供正確的電郵地址。申請人如獲甄選參加面試,通常會於截止申請日期起計八個星期內接獲通知。如遇到申請人數眾多或其他特殊情況,可能需時稍長。申請人如未獲邀參加面試,可視作經已落選。
28/03/2025 18:00:00
香港灣仔告士打道5號稅務大樓33樓環境保護署 (經辦人:高級項目督察(污水檢測)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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