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教育局 / 課程發展處
薪酬: 時薪485元 (每星期需工作16小時)
(a) 支援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課程的工作,特別是修訂中國歷史科(中一至中三)課程;
(b) 製作、修訂及整理相關課程的學與教資源;
(c) 為學生、中國歷史電子學習平台開發及推展自主學習材料(如閱讀篇章、試題庫);
(d) 協助組織教師培訓課程,並就課程發展和實施分享經驗和良好示例;
(e) 協助舉辦全港學生活動,以推廣中國歷史及文化;
(f) 為上述課程的發展與落實提供一般行政和文書支援;以及
(g) 執行被委派的其他職務。
(a) 持有香港所頒授主修中國歷史/歷史/中國語文及文學的學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及持有香港專上教育機構所頒授的教育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見註(i)];
(b) 具備與中國歷史/歷史及/或課程發展及/或教育管理相關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或具備同等學歷者優先[見註(i)];
(c) 在取得上述(a)的學歷後,具備不少於6年的中學教學經驗,當中包括中國歷史科教學;具備運用多媒體資訊製作學習和中學評估經驗者優先[見註(ii)];
(d) 對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學習領域中的中國歷史教育,以及本地教育制度有豐富知識;
(e) 具備良好中英文書寫及會話能力,普通話流利者優先;
(f) 擅長電腦應用,尤其熟練操作文書處理(包括中文輸入法)、試算表、簡報軟件和網絡應用;以及
(g) 積極主動、能獨立工作和與人有效溝通。
(i)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上清楚註明所修讀學位課程的主修和副修科目。申請人如有其他學歷(例如有關科目的碩士或博士學位),亦須一併在申請表上列明。
(ii) 申請人須述明於取得有關學歷後所具備的相關工作經驗及性質。
獲錄用者將會按非公務員合約條件聘用,合約期1年。
(a) 申請人須在申請表格上清楚註明職位編號及職位名稱,例如:兼職項目主任(個人、社會及人文教育/中國歷史) (EDB/CDI/220/25)。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d)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應徵者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e)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f)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應徵者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應徵者,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應徵者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 (g)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 "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h)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的學歷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到下述查詢地址。
申請表格 [即G.F. 340 (Rev. 7/2023)] 可向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 下載。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下列查詢地址(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局,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3/2013)),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 340 (Rev. 7/2023)。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 340 (Rev. 7/2023),其申請將不獲處理。申請人如獲選參加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六至八個星期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面試,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8/11/2025 23:59:00
明報 (2025年11月14日) 及 南華早報 (2025年11月15日及22日)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3樓1318室教育局課程發展處
2892 5846
17 hours ago
07 Nov 2025
31 Oct 2025
31 Oct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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