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別/單位: 懲教署
薪酬: 總薪級表第9點(每月25,115元)至總薪級表第12點(每月29,995元)。
二級監工主要負責:
(a) 保養和維修懲教設施內的工場機器、洗衣工場設備及鍋爐;
(b) 聯絡、統籌及監督機電工程署人員及服務承辦商負責的機器和設備安裝及保養維修工作;以及
(c) 執行工藝工作;訂購和管理工具及機器組件,以及制訂維修保養工作計劃。
註: 獲聘人士須受《監獄條例》約束,以及須要穿著制服或須執行緊急職務/不定時工作/輪班當值;以及在偏遠地區工作及在部門宿舍居住。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香港理工學院/理工大學,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科技學院/工業學院所頒發的機械/電機工程證書,或具備同等學歷;或已完成認可的機械/電機工程技術員學徒訓練;或具備最少五年擔任機械/電機工程技工的工作經驗[入職條件註(1)];
(b) 具備相當於中三程度的中英文語文能力;
(c) 通過技能測驗[入職條件註(2)];以及
(d) 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入職條件註(3)]。
(1) 申請人須在申請書內清楚列明其相關的工作經驗。
(2) 只有通過有關的技能測驗、《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其後的遴選面試的申請人才會獲考慮聘任。
(3) 政府會測試所有應徵公務員職位人士的《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知識。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是所有公務員職位的入職條件。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公務員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
獲取錄的申請人通常會按公務員試用條款受聘,試用期為三年。通過試用關限後,受聘人士或可獲考慮按當時適用的長期聘用條款聘用。
(a)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平相若。有關申請人須將修業成績副本及證書副本電郵至appointments@csd.gov.hk,並註明申請人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號碼及網上申請編號(如適用)。
(b)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c) 公務員職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應徵者如獲聘用,將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並成為公務員。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頂薪點的資料只供參考,該項資料日後或會作岀更改。
(f) 附帶福利包括有薪假期、醫療及牙科診療。在適當情況下,公務員更可獲得房屋資助。
(g)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有關的技能測驗。
(h)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技能測驗。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參閱該資料冊,網址如下:https://www.csb.gov.hk內的“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
(i)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j) 本欄內的公務員職位空缺資料,也可於互聯網上的香港政府一站通內閱覽,網址如下:https://www.gov.hk。
(k)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可能因為需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人必須於2026年4月23日或之前透過公務員事務局的G.F. 340 網上申請系統(https://www.csb.gov.hk) 作網上申請。申請書如資料不全或以親身、郵寄、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概不受理。
申請人如獲安排參加技能測驗,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兩個月內接到通知。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上述測驗,則可視作經已落選。
23/04/2026 23:5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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