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刊登日期: 2024-08-16

衞生署 Department of Health

合約言語治療主任

薪酬:  
每月港幣36,850元至港幣42,640元(入職薪酬視乎取得學位後的相關工作經驗年資而定)
  
職責:
合約言語治療主任的主要職責為—
(a) 為患有言語、語言和溝通障礙的兒童提供評估、支援和治療服務,並統籌病人的康復治療;
(b) 撰寫專業評估報告,協助康復服務的相關人員治理病人;
(c) 舉辦言語治療研討會和講座,並推行促進健康和專業教育的計劃;
(d) 在健康服務的範疇內協助規劃言語治療服務;以及
(e) 負責管理言語治療服務單位,並執行相關行政工作。
 
入職條件:    
申請人必須—
(a) 持有本港大學頒授的言語及語言病理學或言語治療的學位(註1),或具同等學歷;
(b) 能操流利粵語和英語;以及
(c) 符合語文能力要求,即在綜合招聘考試兩張語文試卷(中文運用和英文運用)中取得“二級”成績(註2),或具同等成績。
(備註:申請人如屬衞生署認可言語治療師名冊會員且在工作經驗上主要為兒童提供言語治療服務,將可獲優先考慮。)

註:
(1) 於2024年夏季應考學位考試的應屆畢業生亦可申請。如獲甄選,必須在取得所需學歷後始獲聘任。
(2)(a) 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及英文運用試卷的成績分為“二級”、“一級”或“不及格”,並以“二級”為最高等級。
(b) 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和“第4級”的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中學文憑考試英國語文科“第5級”或以上和“第4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c) 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中國語文及文化、中國語言文學或中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中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香港高級程度會考英語運用科或英國普通教育文憑高級程度考試(“GCE A Level”)英國語文科“C”級或以上和“D”級的成績則分別會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和“一級”成績。
(d) 在國際英語水平測試(“IELTS”)學術模式整體分級取得6.5分或以上,並在同一次考試中各項個別分級取得不低於6分的人士,在IELTS考試成績的兩年有效期內,其IELTS成績可獲接納為等同綜合招聘考試英文運用試卷的二級成績。IELTS考試成績必須在職位申請期內(即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9日)其中任何一日仍然有效。
 
聘用條款:    
成功的申請人將按非公務員合約條款聘任,合約期最多為12個月。續約與否視乎屆時本部門的服務需要及受聘人的工作表現而定。

福利:
受聘人可享有14天有薪年假及其他《僱傭條例》(香港法例第57章)規定而又適用的福利,例如休息日、法定假日(或代替假日)、產假/侍產假及疾病津貼。

附註:    
(a) 除另有指明外,申請人於獲聘時必須已成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b) 作為提供平等就業機會的僱主,政府致力消除在就業方面的歧視。所有符合基本入職條件的人士,不論其殘疾、性別、婚姻狀況、是否懷孕、年齡、家庭崗位、性傾向和種族,均可申請本欄內的職位。
(c) 非公務員職位並不是公務員編制內的職位。申請人如獲聘用,將不會按公務員聘用條款和服務條件聘用。獲聘的申請人並非公務員,並不會享有獲調派、晉升或轉職至公務員職位的資格。
(d) 入職薪酬、聘用條款及服務條件,應以獲聘時之規定為準。
(e) 如果符合訂明入職條件的申請人人數眾多,招聘部門可以訂立篩選準則,甄選條件較佳的申請人,以便進一步處理。在此情況下,只有獲篩選的申請人會獲邀參加招聘考試及╱或面試。
(f) 政府的政策,是盡可能安排殘疾人士擔任適合的職位。殘疾人士申請職位,如其符合入職條件,毋須再經篩選,便會獲邀參加面試/筆試。在適合受聘而有申報為殘疾的申請人和適合受聘程度相若的其他申請人當中,招聘當局可給予前者適度的優先錄用機會。有關政府聘用殘疾人士的政策及其他相關措施載列於《用人唯才:殘疾人士申請政府職位》的資料冊內。申請人可於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網址:https://www.csb.gov.hk)內“公務員隊伍的管理-聘任”一欄下參閱該資料冊。
(g)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所頒授學歷的人士亦可申請,惟其學歷必須經過評審以確定是否與職位所要求的本地學歷水準相若。有關申請人須郵寄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到所列聯絡地址。
(h) 如申請數目眾多,或因其他問題而需要較長時間處理申請,則招聘考試/面試的通知期可能會較長。
(i) 在臨近截止申請日期,接受網上申請的伺服器或因為須要處理大量申請而非常繁忙。申請人應盡早遞交申請,以確保在限期前成功於網上完成申請程序。

申請手續:    
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可於民政事務總署各區民政事務處民政諮詢中心或勞工處就業科各就業中心索取。該表格也可從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下載。
 
新版本的政府職位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已在2023年7月26日正式生效。申請人如投考在2023年7月26日或之後展開招聘的政府職位,必須以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遞交申請。如申請人遞交了舊版本的申請書(G.F.340(3/2013修訂版)),招聘部門/職系會要求申請人重新填寫新版本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並在七日內提交已填妥的G.F.340(7/2023修訂版)。如申請人在指定限期內未能重新遞交已填妥的新版本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其申請將不獲進一步處理。
 
合約言語治療主任職位的申請日期為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至2024年8月29日(星期四)。以親身或郵寄方式遞交的申請書須於截止申請日期或之前送達指定聯絡地址,信封面須註明申請的職位名稱。為避免郵件過期或未能成功派遞,在投寄前請確保信封面已清楚印上或寫上正確地址及已貼上足夠郵資。所有郵資不足的郵件將不會派遞至本署,並會由香港郵政按情況退還寄件人或銷毀。申請人須自行承擔因未有支付足夠郵資而引致的任何後果。申請人亦可透過公務員事務局互聯網站(https://www.csb.gov.hk)作網上申請。以傳真或電郵方式提交的申請書,將不獲處理。
 
以郵寄方式遞交申請的人士,須於截止申請日期即2024年8月29日或之前,將已填妥的申請書[G.F.340(7/2023修訂版)]連同“入職條件”列明的所需文件副本送交或郵寄至指定聯絡地址。申請日期會以郵戳為憑。
 
在網上遞交申請的人士,須在2024年9月5日或之前把“入職條件”列明的所需證明文件副本郵寄至所列聯絡地址,並在信封面及各證明文件副本上註明網上申請編號。請勿提交修業成績表、證書或其他證明文件的正本。
 
持有本港以外學府╱非香港考試及評核局頒授學歷的人士,須將其修業成績表副本及證書副本遞交至所列聯絡地址。
 
如申請人未能提供所需證明文件,其申請概不受理。申請人應在申請書中提供其電郵地址。如申請人獲選參加招聘考試/面試,通常會在截止申請日期後約十個星期內接到通知(以電郵或郵寄方式)。如申請人未獲邀參加招聘考試/面試,則可視作落選。

截止申請日期(日/月/年) :  29/08/2024 23:59:00

查詢地址:    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213號胡忠大廈18樓1807室衞生署聘任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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